2013年1月26日 星期六

中國夢、憲政夢,但願夢想成真﹗

新的一年,內地南北,最鮮活而熱門的詞兒,就是“中國夢”。
由“中國夢”而衍生出的“憲政夢”、“自由夢”、促進政治“體制改革”等,衝着對停滯不前的政治現狀的議論,也在民間和某些開明的媒體上出現,並惹成一場風波。
其實,“中國夢”並不是輿論禁區。第一官報《人民日報》就在新年開頭,在顯著的地位上發表《中國夢:內涵、路徑、保障》的文字。署名的是“中央黨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它開章明義指出﹕“有所思即有所夢,夢的內容反映的是追求、體現的是抱負”,“是千年的迴響,百年的渴望”。“夢想照進現實,關鍵在於行動,在於實幹”,“不幹,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也只能停留在夢中,空談誤國,實幹興邦”。說中國夢也是“一個嶄新的夢”,“這就要求我們不能滿足於尋常的做法,更不能因循守舊,而要以開拓創新的精神尋找新方法、探索新路徑積累新經驗,採取新措施,用創新走出新路,用創新實現新夢”。
這些話說得多好啊﹗這是中央通過官報發出對全民的新號召﹗
接着,《人民日報》新年開闢新評論版,第一次的評論版的頭條,題目是《改革,回應人民的強烈期待》。它開頭便說﹕“幾十年不遇的寒冬,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對改革的頻繁重申,點燃全社會的激情”。
寒冬時的中央聲音
這是中央的聲音,而且是說出時代的最強音。但為什麼在北京的嚴寒天氣中,有如此溫暖人心的“響應群眾呼聲”,而在南方的廣州,一份《南方周末》的新年獻詞,卻受到當地宣傳部門的閹割,鬧出一場震驚中外的風波呢?
其實,“共產主義"這個譯名並不十分恰切,並曾給人歪曲為“共產共妻"的原始社會的變種。恩格斯早在十九世紀九十年代就說過,共產主義一詞不宜普通使用,因為其含義並不確切。有人認為共產主義反對人的自由,實際上共產主義的目的就是人的解放,實現自由。
《南周》的獻詞被刪掉的幾段話,包括如下的內容﹕
“我們期待憲法長出牙齒,憲政早日落地。惟如此,才能成就這個滄桑古國的艱難轉型;惟如此,國家和人民,才能重新站立於堅實的大地之上”。“今天,已是能够夢想的中國,今天,已是兌現夢想的時代。經歷過憲政缺失的‘文革夢魘’,我們花費三十多年的時間來逐漸回歸常理和常情”。
“兌現憲政,堅守權利,人人才能心如日月流光溢彩;鰥寡孤獨才能感受冬日暖意而非瑟瑟發抖;‘城管’與小販才能談笑風生;房屋才能成為自己與家人的城堡;限權分權,公民們才能大聲說出對公權力的批評,每個人才能依內心信仰自由生活;我們才能建成一個自由的強大國家。兌現憲政大夢,每個人才能做好個人的美夢。”
這些話有什麼不對呢?即使在某些官員聽起來有些刺耳,但這些詞並没有建議推翻什麼,更没有提倡暴力革命。它只是希望貫徹憲法規定的人民應有的權利。“中國夢”實際上就是“憲政夢”。
習近平敦促實施憲法
習近平總書記曾為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年發表講話,指出“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並要求黨和黨員要“帶頭守法”。這些話都說到點子上。
我個人當過共七屆的全國人大代表凡33年。按理該是在主持執行憲法的“最高權力機關”裡頭執法。但眾所周知,也不用我多所饒舌,全國人大,遠未達到“最高權力機關”標準。
至於憲法規定的人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眾所周知,這六項自由並未兌現。
憲法規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等等。但現在卻有不少並未被法律判定有罪的人受到監視居注、限制活動,當然更談不上出境旅遊了。
至於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住宅不受侵犯等等,涉及憲法的《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的24條規定,無一不受到“公檢法”專政機關的破壞,有的地方竟達到無法無天的地步。
“中國夢”實際便是“憲法夢”,也就是“自由夢”‧在新的一年,在“十八大”之後領導新班子上台之時,夢想出現曙光。人們希望把夢想變成現實,這有什麼不可以的呢?開明輿論把人民的呼聲和期昐化為社論,又有什麼可以追究和壓制的呢?
夢想,就是一種和平的爭取。如果到了人們的夢想已經破滅的時候,如果到了人民忍無可忍的時候,會出現一個什麼局面呢?善良的人們,絶大多數的人民,都不願意我們偉大國家出現動亂。歷史上中國人民的苦難够多的了,我們只願望夢想成真﹗
習近平總書記在視察廣東的時候說得好﹕“敢於啃硬骨頭,敢於涉險灘,既勇於衝破思想觀念的障礙,又勇於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籬”。
習總書記是有心人,但願夢想成真﹗

 
吳康民    電郵﹕hmng@puikiu.edu.hk

本文發表於明報(2013124日)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