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香港《基本法》頒布25周年,北京與香港都有紀念活動。但卻鮮有和澳門《基本法》加以比較分析的文字出現。
澳門《基本法》比香港的遲頒布3年,顯然有參照香港《基本法》的地方。同時,回歸前的兩地的政治環境大有不同。香港的英國統治,是強勢的;澳門葡國統治,卻是弱勢。這當然與兩國的國際地位有關。早在19世紀,這兩國都在海外有不少殖民地,葡國衰落較快,英國的「日不落國」的桂冠,也早已脫落。但畢竟還是聯合國五強之一,在國際社會上還有一定的發言權。
同時,港澳兩地的政治局面也很不同。澳門經歷過上世紀60年代的「一二三事件」,幾乎成為「半解放區」。愛國力量佔優勢,反共反中勢力不成氣候。當年中央派駐澳門的「南光公司」,成為第二個權力中心。幾位澳門名人,舉足輕重,澳門葡國總督,在重要決定上,不能不聽取他們的意見。
港英懷柔政策成功
香港呢,經歷過「左」的「六七暴動」以後,愛國勢力有一個反省和重組的過程。英國人也認真檢討過去殖民地式統治的錯誤,開始派來非殖民地官員的外交部官員擔任總督,改變過去高壓的老殖民主義的手法。新總督採用懷柔政策,重視居民福利,建設公屋居屋,擴展義務教育,着重青少年工作,並爭取華資工商業者和高級知識分子,鞏固其社會基礎。
經過麥理浩、尤德和衛奕信3位外交部訓練出來的政治高手,經過約30年的改弦更張,建立了頗得人心的殖民統治的新時代。
進入回歸前的中英談判,更派來了政治「蠱惑仔」彭定康,前來策劃香港回歸的過渡期工作。此人被當年港澳辦主任魯平稱為「千古罪人」,的確名至實歸。但在英國統治者的心目中,他才是維持英國在香港的影響力和利益的「千古功臣」。
判斷港情過分樂觀
回頭再說香港《基本法》的訂立,是在中國的改革開放初見成績的大好形勢下起草的。當時樂觀主義的氣氛充滿中國的領導層,覺得區區的一個小香港,並不影響中國全局。只要香港主權能收回,就是完成中國統一大業的重大一步,並可以向台灣作個示範。如果對香港的原有制度改變太多,就會欠缺示範作用。
正是在這種指導思想下,「千古罪人」彭定康,日以繼夜地將香港回歸以後的人事設計、民主進程、英資財團的利益等等方面作了嚴密而今天已顯露其作用的部署,而我們的中央代表新華社社長周南先生,卻還在辦公室裏自我陶醉和吟詩作對呢。
我們也太低估英國人的老奸巨猾和百餘年的殖民地統治經驗了。今天國際社會雖然是美國佬在指手劃腳,但論統治經驗、情報工作等等,還是英國人獨佔鰲頭!
港澳《基本法》有所不同
在樂觀情緒中制定了香港《基本法》,內容十分寬鬆。但3年後草擬的澳門《基本法》,卻明顯有所收緊了。
本來,澳門的社會情况和政治氛圍比香港要好得多,為何訂立《基本法》不是更為寬鬆而是比香港的緊了些呢。
比如,香港《基本法》第45條,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澳門《基本法》就沒有這一條,沒有普選的承諾,以免自綁手腳。
其次,有關立法會議員的選舉,也規定了第1至第3屆都有委任議員,其比例約佔四分之一。往後如需修改,也要經過立法會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但至今澳門立法會仍有委任議員。
香港是一本難懂的書
香港既然是西方特別是美國作為圍堵和觀察中國的前沿基地,各種敵對勢力林立,特務情報人員常駐。加上英帝國主義百餘年的銳意經營,港人受西方意識形態和政治模式的影響尤深。特別是知識分子群體和大專院校師生,由於種種原因,愛國愛港力量未能成為主流。回歸以後,敵對勢力不是被削弱了,而是更強化了。這種種因果關係,我們過去總是欠缺認真深入的分析,只懂得「狼來了」地叫喊西方要在港搞「顏色革命」。但它的「顏色革命」的基礎是什麼呢,如何去破解它們「顏色革命」的陰謀呢?「顏色革命」是外因,但它的「內應」是什麼,內因又是什麼,這一切問題都需要愛國愛港力量加以認真分析,探討應對方法。
香港是一本難懂的書,中聯辦前主任姜恩柱曾發出這個感嘆語。但嘆息之後,是時候解開香港這個難解的結的時候,並需要一步一步積聚愛國愛港力量,認真講究策略,打一場翻身戰爭!
本文發表於明報 (201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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