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3月,大角嘴發生一宗逆子弒殺親生父母並肢解碎屍大案。審判經年,最近審結,次被告被判無罪,首被告被判終身監禁。此案審理經年,竟因陪審員一再要求退出而重組。原因是案件令人惡心,因而「影響心理」,故以「健康理由」退出。以至法官經考慮後決定解散陪審團,稍後再度遴選陪審員方重審。
此案發生時,對我的震動也很大。雖不至影響健康,但也嘆息數天,真不知人間何世。
弒親兇手我不認識,幫兇也不知其為何許人。但被殺父母卻是上世紀60年代我的學生,曾受過我的教導。男的叫周鏡昌(後改名周榮基),女的叫蕭月玲(後改名蕭月兒)。男的熱愛中樂,是學校中樂組成員;女的是活躍分子,積極參加課外活動。男的畢業後去當海員,女的曾留校在小學任教兩年,然後再由學校介紹去香港招商局工作。但他們婚後卻少聯絡,對他們結婚生子之後的生活,就一無所知了。
士有百行 以德為先
中國是一個有悠久歷史文明的國家。中國人有優良的道德傳統。我們這些自小知書識字的人,都知道「士有百行,以德為先」,「士雖有學,而行為本焉」的道理;也都知道「守禮、遵義、倡廉、知恥」的道理;都讀過二十四孝的故事。
封建社會的某些道德觀念雖有迂腐之處,我們當然應該去其糟粕,取其精華。但父慈子孝,孝順父母報其養育之恩,總是千古不易的道理吧。
父子之間,雖然會有一些「代溝」,也許父母對子女有一些過分的要求。但俗語說:「天下無不是的父母」。就是說,父母養育子女之恩,是第一位的,父母即使對子女有不當的要求,也只是次要的。打罵父母,已是大逆不道,何况竟下毒手加以殺戮?
青年人如果不務正業,游手好閒,沉迷於不當娛樂,或誤交損友,受人慫恿,圖謀父母錢財,家人及友儕不可不察。讓他因惡習而動殺機,終於惹成慘劇。為人父母及師長者,應防微杜漸,以此為鑑。
精神病未能釋疑
兇手父母在學時,都是循規蹈矩的學生,未見有任何暴戾行為。據兇手供稱,不外是要他學鋼琴,希望子女多一門手藝而已。也不是經常打罵他,為何能對父母下此毒手?如果說兇手是有精神病。但看他能如此鎮定行兇,而且能鎮定地分解屍體,並把殘肢用保鮮紙分包密封。既把頭顱部分放入冰箱,又能把部分丟棄海中。其冷靜、有計劃並能邀請同謀辦理殺人後的種種措施,就不像是個精神病人。
次被告,即殺人兇手周凱亮的朋友謝臻麒,更加不像有精神病。但他何以會應兇手之邀,去做這些分解屍體善後的勾當?這對他有何好處?他不報案,更作幫兇,實在也不可思議。况且次被告聲稱在案中並不要求金錢酬勞云云。
這兩個兇手實在精神十分不正常,但卻不是一般的精神病患者。看他們處事行兇的冷靜,次被告謝臻麒作供時說:他(指元兇周凱亮)「叫我做乜就做乜」,似乎是受了首被告的催眠術似的。這些行動,都非常人所應有。
香港政局當前進入了一個暴戾撕裂的時期,社會極不安寧,暴力行為隨時可能發生。社會上也出現類如精神病人似的行徑,要把一個好好的穩定社會肢解似的。例如香港既是一個國際城市,應該是好客之都,但卻出現趕客的暴力行為。又例如香港原本是個法治社會,卻出現由某些法律界政客帶頭破壞法治。香港是中國大陸近鄰,理應和睦相處,互助互利,但卻社會上出現一股趕客敵對的戾氣。孰令致之?看這一樁極難理解的命案,也許標誌着香港將進入一個不可理喻的社會吧。
本文發表於明報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