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1日 星期三

越南暴力反華 搬石頭砸己腳

奧巴馬是二戰以後最反華的美國總統;安倍是二戰後最具軍國主義思想的日本首相;越南是在中國抗法抗美援越後最忘恩負義的「反骨仔」。朝鮮的金氏三世,菲律賓的阿基諾三世也都不是好東西。
中國崛起了,中國強大了,美國的世界獨霸的地位受到挑戰,於是重返亞太,於是發動對中國的「圍剿」。正是奧巴馬這一次的亞太之行,挑動這些附庸國藉故撩起對華的爭端。  
中國沒有對不起這些鄰國。日本軍國主義者從甲午戰爭開始,長逾百多年對中國進行侵略,殺害中國人達四五千萬,掠奪財富無法計算。受侮辱受損害的中國人以德報怨,既不要日本應有的戰爭賠償,而在改革開放以後的中日經濟合作中,日本所得仍是比中國的多。日資利用中國的廉價勞動力和廣大市場,賺個盆滿缽滿。日本軍國主義者特別是安倍政府,恩將仇報,今天甘為美國鷹犬,念念不忘再次侵入中國,以強佔釣魚島開始,恢復軍國主義,妄圖重振「大東亞」雄風。  
越南恩將仇報
越南更不是好東西。抗法反殖戰爭,中國付出了多少人力物力,為越南取得獨立統一作出重要貢獻。美國入侵,中國再次支援抗美戰爭,發揮真正國際主義精神。
上世紀70年代後期,中國和蘇聯交惡,而越南倒向蘇聯一邊,並與之簽訂具有軍事同盟性質的友好條約。它認為有了大靠山,便可以成為東南亞地區的小霸王。
於是越南侵佔柬埔寨,迫使老撾受其保護。它想繼承法國帝國主義的衣缽,稱霸東南亞。中國對於越南連年戰禍,民不聊生,認為應該採取暫時休養生息的策略,於是同意1954年的日內瓦協議,暫時不解放南方,利用和平環境進行經濟建設,再圖全國統一。中國的這個階段革命論,未為當年越共頭目黎筍所接受。在他的一個秘密講話中,竟把中國稱為「反動集團」,把中國多年來的無私幫助一筆抹殺。
親蘇遠華政策
由於中蘇交惡,蘇聯進一步爭取越南站在他們一邊。中國在當年經濟十分困難的時刻,仍然對越南進行無私的援助。蘇聯由爭取越南反華,也增加了大量的援助。並由租用金蘭灣原美國軍港而付出大量租金。
越南的親蘇遠華政策,發展到經常搞些小動作。例如以「淨化邊界」為詞,把居住在北方的華僑驅逐出境。又以廢除私有制為詞,沒收許多華僑中小企業家的資產,並把許多華僑驅趕到荒蕪山區搞「開發」。終於出現了當年數十萬人「投奔怒海」事件。港人對當年收容越南華僑來港暫居的記憶猶新。而內地更曾接受大量由越出境來歸的華僑。
打敗法美 驕傲自滿
越南在解放南越取得獨立以後,十分驕傲自滿,認為自己能打敗兩個帝國主義大國法國和美國,其軍事力量和作戰經驗可列世界前茅,並且對中國經過「文革」的摧殘,百廢待舉,更不看在眼內。它沒有充分估計當年的國際形勢,世界人民的聲援和中國的無私援助,方能完成它獨立統一。自高自大和勝利昏了頭腦,以至陷入地區大國沙文主義的泥淖,背叛了馬克思主義的國際主義精神。既侵柬,又反華,終於走向今天爆發大規模反華騷亂的不歸路。
這裏有必要回顧一下1979年2月中國對越的一場自衛反擊戰。
當年越南與蘇聯簽訂軍事同盟,之後悍然入侵柬埔寨,甚至一度入侵柬泰邊境。中國認為這個地區小霸王,沒有教訓一下,它是不會收斂的。1979年初,鄧小平訪美、訪日,曾公開表示對付這樣的國家,沒有必要的教訓,是不會警醒的。不過一個月,1979年2月17日,中國對越自衛反擊戰打響了。
這場短暫的戰爭打了17天,中國軍隊採取有理、有利、有節的戰略,打到越南的諒山,已達到懲罰越南侵略的目的,就主動撤軍回國。本來,再打幾天,肯定可以佔領越南首都河內。但中國軍隊遵從「有節」的策略,在政治上打擊了越南小霸王的氣焰,便收手了。
利害關係 無窮需索
越南在中國封建王朝時,曾是向中國皇帝朝貢的藩國,以小事大,歷史上可能有不少恩怨,再加上這場局部戰爭,情感上的心結是難免的。
上世紀80年代中國的改革開放,顯出了經濟發展的生機,越南觀察了近10年,終於不能不一笑泯恩仇,向中國學習了。
但是,越南向中國學習並不是真心實意的,而且只是向中國需索,向中國要東西。號稱「同志加兄弟」的兩國關係,從來都是利害關係。中國希望這個鄰國不應處於敵對,我們的睦鄰政策有點類如「買怕」(廣東俚語,即希望給予利益來安撫對方),越南則看準我們的這個「軟肋」,需索多多而又不時充當「反骨仔」。
暴力反華 自食其果
這一次越南的暴力反華,顯然在越南政府的默許下進行的。看他們的軍警按兵不動,可以看出他們是有意做給美國佬看的,並為此爭取更多的美援。因為反華既符合美國圍剿中國的戰略,那麼它來充當「爛頭蟀」,當然可能得到更大的賞賜。
可惜越南當局打錯了算盤,用暴力來搶掠中港台資的廠房和物質,將在全世界暴露出一個流氓國家的面目。全世界的資本家,還會來越南投資嗎?一個無法無天的國家,如何能引進外資,繁榮經濟?
再加上旅遊事業,原也是越南的一大收入,一個打砸搶的社會,誰願意前往旅行?這種暴行如果持續,越南的旅遊事業,也將一落千丈。
俗語說,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越南的自毀長城的行徑,終將自食其果!

本文發表於明報 (201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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