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工作會議日前在北京閉幕。習近平主席在會上發表講話,強調要以「最堅決的意志」、「最堅決的行動」,掃除政法領域的腐敗現象,堅決清除腐敗的大老虎,還表示「要讓司法腐敗無法藏身,各級領導幹部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
會議剛結束,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便向香港傳媒表示,習近平的講話明顯有深化政法和司法系統反腐浪潮的意味,「至於會不會有更大老虎打出來,講話也等於是間接地回應了這個問題」。汪教授的話似乎有畫龍點睛之妙。他更進一步點出,「不排除普遍關注的,有更大的老虎被打下來」。
政法貪腐有冤無路訴
年來打下的老虎,有不少是正部級的官員,不過,這些仍是小老虎。薄熙來呢?官至中央政治局委員,該算是中老虎吧。至於誰是大老虎呢?這就不言而喻了。
政法部門反腐,比行政機關為難。因為它們掌握執法的權柄,是除了軍隊之外有武裝的專政機構。如果連政法部門都貪腐,平民老百姓在受到貪官污吏的欺凌時,就更加有冤無路訴了。
封建朝代,人們還寄望於包青天,希望有包公之類的清官主持公道。今時今日,在法治健全的國家和地區,由於司法獨立,能夠制衡行政部門,使人們投訴有門。但如果政法部門都是被腐敗分子把持呢?那就只可能是「官逼民反」了。
中國的政法部門,統稱為「公檢法」,就是公安、檢察、法院的統稱,而且以公安排頭,也就是說公安部門的權力最大。本來,公檢法應該是互相制約而分立的三個部門,但我們的制度卻是「統一領導」,並以公安牽頭。可以說,這個制度本身就有毛病。
當務之急改革公檢法
我任全國人大代表多年,深知公檢法統一領導,而以公安牽頭的弊端,曾多次發言和寫提案建議改善。不過,因為涉及的是制度改革的大題目,得到的回答都是「軟釘子」(被婉轉拒絕)。其次,因為不少冤假錯案的投訴信件都交到我們人大代表的手裏,因而在會議中,我們屢次要求公安部門派人來聽會,回答代表的質詢。公安部門就是從來不來,連派個把低級官員都沒有,顯然是藐視我們這個「最高權力機關」。
打大老虎當然有極大震懾作用,但改革公檢法的領導和統屬關係更是當務之急。鄧小平說過:「黨和國家現行的一些具體制度中,還存在不少的弊端……如不認真改革,就很難適應現代化建設的迫切需要。」鄧小平他又引用毛澤東的說話,指出蘇聯史太林嚴重破壞社會主義法制,這樣的事在英、法、美這樣的西方國家不可能發生。也就是說,毛澤東也同意英、法、美等西方發達國家,法制比當年蘇聯健全,可見制度問題,是「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鄧小平語)。
當然,在中國人的傳統中,重視高官的作用和「刑」是否上到最高層。如果打出一隻大老虎,其震撼性將難以估計。對於習近平所說的,各級領導幹部不能以權壓法,違反制度就要給予最嚴厲的處罰,面對歪風邪氣必須敢於亮劍,敢於清除政法領域壞分子,若然真的做到了,全國人民必然精神為之一振,腐敗之徒必然惶惶不可終日。
打出一隻大老虎,影響深遠,人們期待着!
本文發表於東方日報 (201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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